为实施洛阳牡丹品牌战略,打造牡丹特产营销品牌,促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依据市政府《关于支持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建设的意见》(〔2013〕2号),现面向社会征集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运营商和经营产品。
一、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运营商
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运营商要有志于打造洛阳牡丹特产专卖知名品牌,在洛阳注册有实体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拥有商业销售运营管理团队和品牌营销经验,经营时间两年以上,具有成熟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体系和销售网络。短期内,运营商要在洛阳市内筹建1个牡丹特产专卖中心店,面积不低于2000m2,3至5个连锁店,每个面积不低于150m2,若干个销售专柜,每个面积不低于30m2,2013年3月底前开始营业,2013年年底前经营网点向省内外辐射。
申报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验资证明(2012年12月底)和洛阳牡丹特产专卖运营策划实施方案,并填写申报表。以上文件各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按规定程序最终确定的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运营商名单将在媒体公布,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二、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经营产品
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经营的产品实行准入制度,由产品生产者申报,市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组织审定,统一加封“牡丹花都”保护商标,与运营商签订供销合同,在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营销。
各县(市)厂家向当地农办(新农办)申报,城市区厂家直接向市牡丹办申报。凡申报产品的企业或个人须出具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食品)或药检报告(保健品)。获得全国或省、市名优特品牌的注明获奖情况。凡有意成为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运营商和提供经营产品的企业或个人,请在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下载《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经营产品申请表》,网址:www.lynjw.gov.cn。
运营商申报材料请于1月20日前、洛阳牡丹特产申报材料请于1月25日前送达市牡丹办(市政府大楼1431室)。联系电话:(0379)63322070,电子信箱:lysmdb@163.com。
洛阳市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