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不少消费者选择将厚实的衣物送到洗衣店清洗,而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从市工商部门接到的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投诉主要集中在衣物清洗不到位,洗后出现色差、破损等方面,而且当事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也多存分歧。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应与商家共同检查衣物,并在洗衣凭证上注明衣物是否存在破损、色差等情况。
如果商家清洗衣物时对衣物造成损坏,相关赔偿也有明确标准。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因洗衣店工作过程中造成损坏的,依照服装低、中、高档次及折旧率分别予以赔偿。其中,售价为400元以下的套装、350元以下的大衣(包括中大衣、风衣)为低档,401元至650元的套装、351元至600元的大衣(包括中大衣、风衣)为中档,601元以上的大衣(包括中大衣、风衣)为高档;600元以下的皮衣为低档,601元至900元的为中档,901元以上的为高档。
各档次服装的折旧率计算方法为:低档服装,一年折旧30%,二年为50%,三年为65%,超过三年为75%;中档服装,一年为25%,二年为35%,三年为55%,超过三年为65%;高档服装,一年为20%,二年为30%,三年为40%,超过三年50%;皮衣类,一年为15%,二年20%,三年25%,超过三年为40%。
另外,套装中的上衣占全套价格的2/3,下装占全套价格的1/3;长套裙中裙子占全套价格的2/3,上衣占全套价格的1/3;短套裙中裙子占全套价格的1/3,上衣占全套价格的2/3。
由于商家方面原因造成丢失的衣服,穿着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的按每年折旧5%予以赔偿。
本报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