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国 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我国“民企参军”取得重要进展
影像中国
2012年中国和世界十大科技进展新闻
猛禽“回家”
大气严重污染时强制部分机动车停驶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北京拟立法规定:
大气严重污染时强制部分机动车停驶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赵仁伟)《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包括让部分机动车停驶在内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经深入论证,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制定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解决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以及部分机动车停驶。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北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空气质量改善计划,逐步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此,将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燃煤总量,减少燃煤污染,逐步淘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企业,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减少高排放车辆,淘汰老旧机动车;对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各类施工工程、物料运输等应当防治扬尘污染。

    上图 1月19日,北京西站笼罩在雾霾之中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3上一篇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

≡ 公益慈善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