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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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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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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暂时无法出示房产证,能否办理户口迁入

    ■网友“一泓”发帖:我是洛阳户口,妻子是外地户口,在洛阳市区买的房子。因为是按揭买房,目前房产证被抵押,请问凭购房合同和发票能否将妻子户口迁到洛阳?

    ■市公安局回复:您好,依据您的情况,购房入户的方式办理入户手续所需的材料有:(1)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2)申请迁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夫妻的需持结婚证;(4)洛阳市房地产抵押合同、首付发票。

    ■网友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记者跟踪

    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后迁入户口,必须交房后才能办理。对于按揭抵押房产的人员,如果无法出示房产证,凭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首付发票也可以办理。随迁人员应出示关系证明、身份证进行办理。

    办理落户时所购房产需是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对房屋面积没有限制。此前遇见过购买的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公寓”,此类房屋也按照住宅房屋办理。办理户口过程中遇见问题,也可登录“洛阳公安户政之窗”(www.lypolice.gov.cn/hzzc)进行咨询。

    本报见习记者 武怡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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