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特约记者 李帆)今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必须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否则将不能评聘上一级职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消息。
下半年全面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农业、科技、文化、工程等单位。继续教育可以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提高创新能力。为配合此项工作,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立和培育继续教育基地,第一批基地将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下半年全面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学术交流、主题研讨、技术考察和网络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国情市情、现代信息技术、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权益保护)等方面;专业科目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节能环保工程研究等方面。
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实行学时制和学分制管理。凡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后,须参加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考试。按照百分制,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单科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确定为合格。合格后,将颁发省人社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按照相关要求,2013年我市申报晋升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学分,取得继续教育证书。从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岗位聘用(续聘)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申报各级各类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