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2月3日电 (记者 李华)记者3日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新闻办了解到,连霍高速大桥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官方证实来自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得到消息后,蒲城县配合河南警方开展供货企业生产运输情况核查。
2月1日9时许,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当日18时,蒲城县依据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车牌号“冀A70308”及司乘人员有关信息,配合开展核查。
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有限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600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离开蒲城。
2日凌晨,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和运输方4名相关人员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1日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至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分析,随后召开专题会议。2日早上,工作组已经初步确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