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邮政局获悉,3月1日起,新修订的《河南省邮政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以及相关邮政企业职责。同时对大家所关注的信报箱建设、快递服务业规范等做出相应规定。
擅自停办业务最高罚10万元
“过去,一些群众反映曾遇到邮局工作人员以邮票卖完或暂时无法收取平信为由,拒绝提供服务。今后,如果相关邮政企业出现类似问题,可能面临高额处罚。”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陈兴峡说。
《条例》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的范围。其中,邮政普遍服务指的是寄递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等。而特殊服务业务指的是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
《条例》规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以上两项业务。如果受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暂停办理或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或者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明确小区信报箱建设维护职责
“过去小区内设有六七个信报箱,由于已经使用10多年,早已破烂不堪,但是维修费用该谁出一直没有个说法。”涧东路附近一处小区的居民王智慧说,如今,小区内居民接收各类信件、订阅报纸杂志等,都要由传达室代为接收,延误接收或信件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条例》规定,住宅楼的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信报箱的日常维修,费用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市邮政信报箱建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截至2012年年底,我市共建设信报箱39.47万个,信报箱覆盖率达79.61%。虽然目前的信报箱覆盖率有所上升,但存在问题也不少。个别单位不重视信报箱建设,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拒绝建设信报箱,有的单位则认为信报箱可有可无,造成了信报箱建设覆盖率过低,给广大群众用邮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条例》要求,城镇住宅应当设置与居民户数相应的信报箱。此类设施的建设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信报箱应当与住宅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快递企业临时歇业,需在媒体上进行公告
“在网上买的一件羽绒服,春节前商家已经发货,结果过了元宵节,才收到货。”市民杨勤龙说,春节前,我市个别快递企业早早就停止营业,事先也没有任何告知,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
《条例》对快递行业的服务规范进行了细化。今后,快递企业不得擅自中断快递业务。如确需临时歇业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同时在营业场所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并及时妥善处理未处理的快件。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企业擅自停业或未按规定予以公告并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将处3万元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本报记者 王蕾 实习生 李敏 通讯员 张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