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罗照平)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对企业获得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加快完善全市技术创新环境。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管理规范、具有重要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创新机构,我市可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享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我市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对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用于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进行产学研合作、新建或完善试验用楼房等提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还可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至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目前,我市正在组织今年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企业可于本月月底前向各县(市)区发改委提交申请。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3年科技投入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洛阳市各主要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企业有较健全的开发机构、有效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开发设施;企业有一支高素质、专业配置合理的科技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该负责人还表示,拟申报企业近两年内如果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或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将不得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家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还有4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3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