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张萌)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权已下放至各县(市)区。
以前,城市区(除吉利区)老年人须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各县(市)和吉利区老年人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后,再到市老龄办加盖钢印。为方便老年人办证,目前我市已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遗失补办、咨询等业务改为各县(市)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办理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时间为:以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计,提前1个月即可申办,确保老年人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能够使用老年证;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更换新证均可随时申办。
符合申办条件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本人近期正面1英寸免冠彩照1张(红底或蓝底)到户籍所在地的办证部门申请。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上述办证必要材料的同时,还须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