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邵华 黄伟伟)昨日,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偃师市举行。会议透露,从本月起至2014年3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参加单位是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市直单位重点是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系统;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明确本县(市)区重点部门。
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列出本单位或本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3年的项目规划;同时,针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度的出台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本地、本部门及本系统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可以公开的,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丛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