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峰(前)载誉归来(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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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冲入火海、勇救群众,从此杨峰这个名字被人熟知。对于这次见义勇为,不少熟悉杨峰的人并不感到意外。正是他在工作中的铁面无私、生活中的“爱管闲事”,铸就了他的铮铮铁骨。
危急时刻 挺身而出
今年39岁的杨峰是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提起2011年7月13日发生的事情,他记忆犹新。
当天下午,杨峰上班经过唐宫东路起重机厂门口,远远看到马路上聚集着很多人。走近一看才知道,一家火锅店爆炸了,店内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
这家火锅店所在位置是一栋居民楼的一楼。杨峰听火锅店老板说,店里有3个液化气罐爆炸,并且店内还有10个气罐,其位置紧贴居民楼的承重墙,一旦再发生爆炸,大楼将会坍塌,后果不堪设想。
危急时刻,杨峰冲进事故现场。“当我接近楼梯口时,第二次爆炸发生了。如果火锅店的后墙被炸塌,居民楼将会坍塌,后果不堪设想。”杨峰说。他从一楼到六楼,挨家挨户敲门,带领楼内20余名居民成功逃离火海。
秉公办事 坚守原则
2011年11月,河南省公安厅为杨峰同志记二等功,以表彰他的英勇事迹;2012年,他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督察是保障警令畅通的监督员,是“管警察”的警察。杨峰便是其中一员。他秉公办事,每当发现问题,总会立即责令相关人员整改。在这个岗位上他干了9年,“得罪”了不少人,但他的“黑脸”,给群众换来的是更优质的服务和安全有序的环境,他认为这是值得的。
其实,杨峰还扮演着为战友洗净冤屈的角色。去年2月的一个晚上,一位交警在九都路上对一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司机驾车逃离,将该交警撞伤。这名司机被控制后,投诉该交警在工作期间饮酒。最后,是杨峰证明了他的清白。日子长了,一些被杨峰“得罪”过的战友渐渐理解了他。
“爱管闲事” 心系群众
工作中经常唱“黑脸”的杨峰,在生活中却是个“爱管闲事”的热心肠。
2006年的一天中午,杨峰刚从单位出来,一个7岁左右的新疆小女孩哭着向他求助。“我发现3名新疆男子在不远处匆匆离开,经验告诉我,这孩子可能是被拐骗来的。”杨峰说。他立即带这个小女孩回到单位,经询问得知,孩子确实是被拐骗来的。杨峰和同事立即联系新疆警方,在两地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这个孩子重归母亲怀抱。
2012年6月的一天,家住西工区的董先生和老伴赵女士出门办事,赵女士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这时,一位男青年把赵女士带到医院,垫付医药费后悄然离去。“事后我们才知道他就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峰。”董先生说。
杨峰,凭着他忠于职守、心系群众的一股劲,用行动书写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本报见习记者 郭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