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子君 通讯员 赵亚虹)日前,涧西区青岛路小学、洛龙区龙城双语小学、西工区邙岭路小学、孟津县双语实验学校和偃师市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环保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为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
1996年,中宣部、教育部、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起“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绿色学校”分国家级、省级、市级3个等级,这些学校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日常工作中纳入有益环保的措施,利用校内外资源全面提升师生环保意识。
我市于2000年开始此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两所(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偃师市市直中学)、省级“绿色学校”30所、市级“绿色学校”175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