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1.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2.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4月底,所有行政村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达标活动。1000个行政村达到市级农村环境整治标准。
责任人:智万一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加强节能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锅炉窑炉、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完成8家企业改造,确保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2.涧西、瀍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量分别达到1100万吨/年和800万吨/年。中水使用:大唐洛阳热电厂300万吨/年,力争350万吨/年;国华孟津发电有限公司800万吨/年,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650万吨/年,力争800万吨/年。
责任人:李跃民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完成78家企业落后生产设施淘汰任务。
2.关闭38家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小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调整区域布局。
责任人:娄卷明
四、市公安局: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报废率100%。
2.划定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的限行区域。
3.加强对服务业、商业、文化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
4.加强交通噪声防治。扩大城区禁鸣区范围,控制市区高噪声机动车的行驶路线和时限。
5.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王社成
五、市国土资源局:
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严格整顿滥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4月份开工郑-少-洛高速公路(洛阳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4月底完成河南栾川三合金矿排渣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通过验收;5月底宜阳锦屏山采石场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1月底完成新安始祖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完成半坡乡矿区恢复工程。
责任人:陈卫平
六、市环保局:
1.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城市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超过60%。
2.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战役。
3.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战役。
4.开展拆除不符合要求燃煤设施专项战役。
5.督促11家火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脱硫除尘工程升级改造,确保外排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
6.督促35家企业关闭自备煤气站,统一改用清洁能源。
7.督促9家企业关闭重污染生产线或实施搬迁。
8.督促未在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城市区的11家单位完成锅炉废气治理任务。
9.督促16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指导、督促企业配置应急物资,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危险废物产生量每年10吨以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11.督促10家重点企业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中水使用率。
12.督促各县(市)区完成50个省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责任人:陈亚利
七、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1.完成“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年度任务。
2.对新建、改建道路按规划实施雨污分流。
3.建成投用新街-洛河北岸-瀍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建设。
4.杨文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开工。
5.完成2个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6.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成设施规划编制。新增机扫车19台,建立车辆作业台账。
7.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加快提高焚烧技术,保证洛阳黄河同力水泥公司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的垃圾供给。
8.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孟红兵
八、市水务局:
1.组织实施涧河、瀍河、中州渠“两河一渠”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节水示范工程。完成河科大5幢学生公寓洗浴用水再利用工程和拖研所新建试验场的中水利用工程,完成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河科大、市第一人民医院、省针灸推拿按摩学校等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
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栾川三川、新安金水河、洛龙龙门山实施水保综合治理29.5平方公里;嵩县坡改梯1.25万亩;汝阳杜康河、宜阳韩城河、孟津落驾沟、伊滨酒流沟建设淤地坝4座。
4.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邢社军
九、市畜牧局:
完成50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
责任人:梁忆东
十、市公用事业局:
1.涧河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
2.涧西、瀍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
3.伊滨区污水处理厂6月底开工建设。
4.涧西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扩建工程10月底完成前期工作,年底开工建设。
5.洛阳-宜阳天然气实现供气;环城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完成西环线建设,东环线、南环线随东环路和南环路同步建设;市政中压燃气管网铺设30公里。
6.建成9座加气站。
7.铺设热力管网:市区洛河以北24.81公里,伊滨区36.55公里,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8.治理柴油公交车,购置300台清洁能源公交车。
9.完成洛阳市污泥处置厂改扩建工程。
10.涧西、瀍东污水处理厂中水供应量分别达到1100万吨/年和800万吨/年。
11.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郝东升
十一、市园林局:
1.加快推进310
国道、王城大道等绿化工程和洛浦公园、王城公园等提升工程;城区新增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4平方米。
2.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