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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邀您见证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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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全市法院启动“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并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邀您见证案件执行
    8日,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启动,活动持续至6月6日。该活动旨在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增加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

    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巡视员周明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市政协副主席肖宏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参加启动仪式。

    有钱不还,涉嫌犯罪被立案查处

    申请执行人袁某于2006年12月22日,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借款协议,借款320万元,其后王某陆续还款100万元,剩下的欠款却一直未予清偿,袁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2008年4月28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通过依法通知等形式,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但王某拒不履行义务。

    是没有执行能力,还是另有隐情?经法院调查,2008年6月2日和8月28日,王某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分两次从另一公司取得现金200万元。

    涧西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王某在有能力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仍未履行义务,这是典型的“有钱不还”。王某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转移、隐匿财产抗拒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决定协调公安机关对此案依法立案查处。

    有钱不还,多人获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烽介绍,上述案例是我市法院审理的典型“有钱不还”涉嫌犯罪的例子。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不在少数。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的共32件,其中经检察院起诉的有17件,现在正在审理的有2件。

    经法院审理做出判决的案件共有7件,其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2年执行的1人;判处拘役4个月的1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判处罚金7000元的1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首公布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公布的名单共59家单位和个人。(见下表)其中,单位27家、个人32名。在这些单位和个人中,其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多为“规避执行”“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有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等。

    这些单位和个人,多为“有钱不还”者,有的时间长达数年。记者在名单中看到,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至今未得到执行。这起案件的立案时间为2003年11月24日,距今近10年。

    李烽介绍,“有钱不还”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一是拒不履行执行义务,二是故意逃避执行,三是故意将财产进行转移或藏匿。

    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分3批曝光“赖账户”398个,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已执结相关案件258件,近一半案件是被执行人迫于“限高令”压力。本次公布的这59个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也将对其实施“限高令”。

    法院邀您见证执行

    根据“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活动期间我市法院将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见证具体案件的执行,同时召开惩治犯罪现场会,组织参加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开庭宣判,并向社会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法院还将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相关活动,见证执行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通了报名电话,电话号码为63369303,届时法院将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群众代表参加活动。

    本报记者 李三旺 特约记者 石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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