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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实名举报属实,奖励举报人
我市召开集中治理“中梗阻”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4个典型案例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集中治理“中梗阻”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一个多月以来的相关情况。市落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反映的“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相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为促进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市落实办向媒体公布了近期查处的4个典型案例。

    交办事项500余件,六成以上已办结

    4月2日,我市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向社会征集机关和基层“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的公告》,群众举报踊跃,社会反响强烈。截至5月9日,群众通过投诉举报电话、110、网络等途径,反映了大量相关问题和具体诉求,并对一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和归纳,市落实办将这些问题分为“中梗阻”和“小鬼难缠”类、涉法涉诉类、信访类、其他类等4大类,共580个问题。

    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市落实办编发《问题收集专报》35期,并将全部问题以自办、转办和交办等形式,分别交市纪委机关相关部门、市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予以办理,并由暗访督查组进行跟踪督办。

    目前,市落实办已向56个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发送办理通知287份,相关事项571件,现已办结354件,办结率达62%。

    39人被问责,相关部门积极整改

    我市明确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各单位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对属于“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的,从严追究问责,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目前,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属于“中梗阻”和“小鬼难缠”的问题共56个。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对39人实施了追究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效能告诫2人、诫勉谈话13人,给予留用察看、扣发绩效工资及文明奖等其他处理14人。

    百日攻坚行动促使部分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反映“因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日期错过,希望搭上优惠政策晚班车”问题后,市人口计生委迅速下发了《关于因故未及时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的对象可以随时受理的通知》;群众反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提供被投诉单位工商信息,十分不便”问题后,市人社局做出规定:凡涉及劳动监察案件的工商信息,均由人社部门自行了解,不再要求投诉人提供。

    实名举报属实,可获奖励

    市落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群众在反映问题时,存在事实不清楚、信息不真实等情况,致使问题无法查实,也无法与诉求人进行沟通、反馈。对此,市落实办提倡群众实名投诉和举报。

    群众实名举报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我市参照《洛阳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举报对象受到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教育类责任追究的,每起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对象受到免职等组织处理、效能告诫、党政纪律处分的,每起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举报对象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每起对举报人奖励2000元。

    4个典型案例,再敲警钟

    案例一:为难群众,变相收费

    诉求人反映,近日到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工作人员让其提供照片。诉求人提供照片后,工作人员称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暗示诉求人到隔壁照相馆再照。诉求人到该照相馆后发现,该照相馆费用比别的照相馆高,认为这是为难群众和变相收费行为。

    经查,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范某,在办理市民孙某的婚姻登记手续时,“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婚姻登记处隔壁的照相费为20元,价位高于其他照相馆5元,让群众多花了冤枉钱。西工区监察局经研究,给予范某效能告诫处理,给予分管副局长李某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二:工作拖拉,敷衍了事

    市民赵某反映,2011年3月3日,其在涧西区华山路一家加油站附近被打伤,但出警民警不作为。

    市公安局天津路派出所调查核实后认为,负责该案件的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时某及办案民警李某,在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受理案件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认真负责地快查快办,工作拖拉,敷衍了事,存在严重不作为现象;二是时某作为中层领导,责任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存在严重玩忽职守行为。

    天津路派出所党委研究决定,对治安管理大队予以通报批评,对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时某予以停止执行职务15天处理,停职期间专司此案办理,下一步视此案办理情况再作处理。

    案例三:同一环节,两种结果

    诉求人反映,其爱人怀孕,他到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办理准孕手续时,该办事处一直不予办理。他把爱人户口转到西工区后,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正常办理了准孕手续。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塔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分管计生工作的黄某,作为基层服务人员,在诉求人首次询问手续办理情况时,没有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导致诉求人跑了冤枉路。根据相关规定,塔湾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管理松散,存在漏洞

    网民反映,栾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秋扒信用社主任李某,存在一年内有260天不在岗、经常打麻将等问题。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问题虽然无法得到确切证实,但秋扒信用社确实存在未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问题。李某作为秋扒信用社负责人,没有按照县联社统一要求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且单位内部管理松散,存在漏洞。相关部门给予李某诫勉谈话处理,要求栾川县农村信用联社明确内部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对基层信用社的监管,责令秋扒信用社遵守上下班签到、有事请假及去向公示制度。

    本报记者 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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