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4家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内容: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保证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经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3年5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及有关材料登载在洛阳人大网(网址:http://www.lypc.gov.cn)。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lyrdgzpy@126.com;
通讯地址: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督查科;
邮政编码:471023;
联系电话:(0379)63911309。特此公告。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