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岚)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先后在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偃师市人民医院等57家医院,开展新农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工作。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洛阳东方医院、解放军534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病种。
凡我市辖区内的参合农民,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符合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均可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家医院均执行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市级补助政策,相关病种按照全省统一病种及路径执行,病种价格按照我市确定的价格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的补助政策分为住院补助政策和门诊补助政策。
新农合农村居民患有重大疾病救治病种住院治疗时,实行按病种限额付费。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除外),新农合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按照规定比例对限额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偿。
参合农民患者在我市辖区内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按统筹地区管理的原则,由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向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以便新农合管理部门稽查管理;我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治疗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转往省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救治。
纳入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管理的参合农民患者,在市辖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实行即时结报,原则上每季度补助一次,具体补助办理程序参照我市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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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我市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疾病有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4岁以下,介入治疗)、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再生障碍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