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今年10月25日前,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对全市村级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市昨日召开相关会议,对该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检查对象为行政村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检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市纪委农廉室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以2011年1月以来检查对象落实中央相关规定情况为主,重点是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时间可上溯。
检查内容分为9类,分别是:是否存在通过多开户头、设置账外账、公款私存等形式,将上级拨付的各类资金及村级自有收入资金不入“三资”中心账,形成“小金库”坐收坐支;是否存在以多报、虚报、瞒报、变更名目虚列支出等手段,骗取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及征地补偿费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行为,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是否存在用变通票据、白条抵库等形式报销违规开支,贪污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其他公共财物行为;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计生指标和宅基地申请、迁移户口等管理性工作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向群众索取或收受贿赂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行为,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有无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监委会能否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项目招投标进行严格把关,对相关支出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是否存在把关不严或未经监委会审核签章,报销村级不合理开支等行为;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对象之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线索,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另案处理。同时,城市社区基层干部也将纳入本次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