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4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步伐,全社会热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顺应人民愿望,把握时代要求,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意义十分重大。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处理好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有效推进。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等。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制订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等。
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推进电价改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等。
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制订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有序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和规范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等。
在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订城镇化发展规划;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对已经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力求年内取得新的进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各项改革步伐,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步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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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4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在24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房产税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已经在上海、重庆进行了试点,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2011年1月,上海、重庆开始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这位负责人还说,制订城镇化发展规划十分重要,目前正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十二五”规划制订城镇化发展规划,年内会出台。《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还提出,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这位负责人说,现在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比例、逐步扩大范围,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的比例。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