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市民政局老红军、副地级离休干部杨永泉,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5月14日逝世,享年93岁。
杨永泉,男,汉族,1920年10月出生,陕西延长人。1935年8月参加革命,193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8月至1936年7月陕西延长武工队、陕西省保卫局特务队、中央局机关特务班战士。1936年7月至1937年10月甘肃省东北军工作委员会通讯员,其间任怀县宣传部干事。1937年10月至1946年8月任延安保卫处保卫团一连、二连班长、副排长、排长、政治指导员。1946年8月至1947年7月华东局机关行政科、生产科科长。1947年7月至1950年1月山东胶东军区后勤部参谋处列队参谋、行政科副科长、军需科副科长。1950年1月至1955年12月华东航空处机务处24厂厂长、华东空军工程部生产科科长。1955年12月至1958年3月任洛阳盐务局副局长。1958年3月至1961年11月任三门峡市二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1955年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1961年11月至1982年7月任偃师县财委副主任、主任。1982年7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地级待遇。2009年9月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