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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6月,是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制订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为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张世敏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刘三献兼任办公室主任。
科学制订活动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在今年我市出台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中,对活动的方法步骤及主要活动内容均精心科学安排,以指导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全面动员,启动洛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市安委会召开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为活动启动仪式的载体,由此拉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市政府主管领导在《洛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全面动员。
二是集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三个周”活动。此次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在基层等活动。
——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各县(市)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通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各县(市)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以及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和卫生、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办好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在安全文化周期间,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全监管局长》《零的神话》;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各县(市)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危险化学品泄漏、商场消防、矿山防透水、防溃坝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在基层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活动领导小组将聘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主流媒体记者作为安全生产监督员,适时对各县(市)区、各乡镇及其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各县(市)区、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就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采访。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集中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牵头,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在《洛阳日报》上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派出记者到各县(市)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题采集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安全生产信息等素材,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
四是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聘请专家到学校讲解交通、消防、气象、地震等知识和预防伤害等技能。
五是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在全市继续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六是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团市委制订活动方案,组织好全市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七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各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八是继续免费发放《公民安全知识画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继续积极预订和全面发放《公民安全知识画册》,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综合素质。
九是组织其他寓教于乐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不拘一格,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强化组织和考核,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总结表彰重要依据
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并最终取得预期实效,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按照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使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
二是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本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制订出实施方案,安排活动要明确时间、地点、责任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目的。
三是加强协调,强化考核。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强化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将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地区、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四是积极参与,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等素材于每周五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洛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单位提供新闻稿件。市安委会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