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新设立多家政府投融资公司。昨日从市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明确此类公司考核导向,引导公司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近日市政府下发文件,授权市国资委对政府投融资公司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这标志着今后此类公司业绩考核有了标准。
市国资委负责人表示,此次我市出台的《政府投融资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融资公司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和自主经营性业务,实行“合理界定、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考核模式。公司负责人的薪酬与其经营业绩挂钩,按照“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基本原则进行核定。
《暂行办法》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均分为A、B、C、D、E五级,未实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或者连续两年未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入D级或E级的,市国资委对公司相关负责人提出调整建议或予以调整。
(王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