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精神的开局之年。近日从市国资委了解到,市国资委以此为契机,加大力度规范市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是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严格控制职务消费水平,近日,市国资委会同市企廉办共同制定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
按照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市监管企业自2013年起要建立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核准制度。各监管企业应当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纳入预算管理,并编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据市国资委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监管,市国资委、市企廉办将在第三季度对各监管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王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