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庄广文)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我市交通运输、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治超信息抄告处理活动,严查货运车超限超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营运证或被吊销。
5种行为将被抄告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治超信息抄告是指治超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时,对需要其他部门协助查处的,将相关信息通过治超信息网络平台,抄告给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踪处理的工作机制。抄告的各类违法超限超载信息,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工信、质监、安监等部门将依法追踪查处。
其中,5种行为将被抄告:经检测认定车辆超限超载在20%(含)以上的;使用无牌、套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使用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使用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非法生产改装车辆的;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车辆实际载运情况与超限运输通行证审批内容不符的。
有10类情形之一将被列入黑名单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如有下列10类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从重查处:
经检测认定车辆超限超载在50%(含)以上的;
货运车辆在全省一年内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累计3次(含)以上的;
驾驶人在全省一年内驾驶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累计3次(含)以上的;
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人在全省一年内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累计超过该企业营运车辆总数10%(含)以上的;
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在全省一年内,累计有10辆次(含)以上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的;
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车辆3辆(含)以上的;
超限超载车辆为逃避检测,恶意闯站、故意堵站、短途驳载及暴力抗法的;
使用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运输的;
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桥梁严重损毁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车辆实际载运情况与超限运输通行证审批内容严重不符或使用伪造超限运输通行证的。
被列入黑名单,1年内不得走“绿色通道”
被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驾驶人等,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该负责人表示,自列入黑名单名录之日起1年内,货运车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申请载运不可解体货物公路超限运输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以拒绝其驶入。
同时,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件和驾驶车辆的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