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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冲突频现,“城管”如何不再尴尬?
延安
30多层城管大厦被疑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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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执法冲突频现,“城管”如何不再尴尬?
专家:正确引导是长远之计,宜疏不宜堵
陕西延安城管暴力执法视频截图 (据新华网)
    事件回放

    2013年5月31日下午,在陕西省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某自行车店店主刘某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某在冲突中被执法队员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也在冲突中受伤。

    核心提示

    “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双脚同时跳起,对准躺在地上的商户头部猛跺下去……”4日,一段陕西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在网上被疯狂转发。就在这起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前不久,广州城管队执法队员苏家权在劝导流动商贩过程中,遭遇流动商贩袭击,头部等处被砍七刀,一度生命垂危。

    一边是商户遭城管踩踏,另一边是城管遭遇商贩的尖刀,行政执法频频演变成暴力冲突,城管执法如何不再尴尬?

    1 暴力执法,又是临时工惹的祸?

    媒体曝光延安城管暴力执法后,延安有关部门回应称,参与“暴力执法”的5名协管员及1名司机已被解聘。参与斗殴的两名协管员正面临警方调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视频中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男子为无正式编制的人员。

    “临时工,肇事的又是临时工!” 回顾近年来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临时工”颇为踊跃地承担起事故主要责任,成为部分地方城管部门的“挡箭牌”。一些网民质疑:“作为城管执法队伍中的一员,临时工就不需要严格管理了?临时工肇事,城管部门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说,每次发生冲突事件,人们都会调侃:是否又是“临时工”在惹事?就算真是“临时工”闯了祸,也会怀疑是不是政府部门在“丢卒保车”。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将被消磨。

    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让城管一度陷入风口浪尖,似乎“冲突”已经成为城管执法甩不掉的标签。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说,城管在城市运转中扮演了多重角色,在努力满足社会对城管职业目标的期待时,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规则的混乱以及实践操作的不当,城管在经受角色冲突煎熬的同时,常常饱受社会的指责,徘徊于种种矛盾之中。

    2 “执法尴尬”导致“尴尬执法”

    在广州市白云区紧邻西槎路的菜市场旁边,几乎每天早晨6点到9点,都有大批菜贩摆摊,道路几乎被占去一半。

    城管反复劝说甚至处罚,并不能阻止部分人长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一位长期摆摊的菜贩告诉记者,他也不想天天被城管赶着跑,但是在市里搞个摊位也不容易,有的还转手好几次层层加价。

    “在城市化过程中大量低收入群体流入城市,就业问题难解决,有的依靠摆摊为生,单纯的劝说、制止和驱赶只是做表面文章,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矛盾反而越积越多,最终爆发冲突。”胡刚说。

    街道上乱摆的摊、小区里乱堆的垃圾、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城市里不起眼的方方面面,都是城管的管理范围。一面是部分低收入群体要谋生,一面是城管要维护城市的脸面,城管执法常常因此陷入尴尬。

    不少地方规定,劝告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怎样才算劝告?是一句简单的呵斥还是半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尺度很难明确。”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锋剑说。

    3 “柔性执法”难治乱象 矛盾宜疏不宜堵

    为了重塑城管形象,广州、武汉等地城管开始尝试“柔性执法”。武汉城管向占道经营的商户送玫瑰花要求配合,举着写有“淘宝体”“咆哮体”等劝说摊贩规范经营的话语穿梭于摊点间。

    然而这种“柔性执法”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专家指出执法态度的改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对违规经营的底层群众进行引导,而不是一味围追堵截。

    北京社科院管理所所长张耘表示,要彻底解决城管执法中的尴尬问题,长远之道在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从源头上化解城管和商贩间的矛盾,要给被执法对象出路,要在“疏”上下功夫,而不是一味地“堵”。

    “城市管理跟政府规划、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尽量在前端解决问题,别让城管总在问题的表面折腾。”胡刚说。(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相关评论

    行政执法亟待“资格把关”

    6月1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开始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广东此举并非首吃螃蟹,此次仍能引发舆论“激动”,盖因现实与法理的错位:临聘工、合同工仍是当下执法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屡见报端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到前台当“挡箭牌”。最近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被指残暴地“跳起来踩头”,当地回应也称“涉事人为临时工”。

    在法理上早已丧失了正当性,在现实中却总能顽固生存,当然有现实的复杂性:能拿到桌面上说的是“正规编制少、工作量大,不得已而为之”;拿不到桌面上说的则可能是,“临聘人员”执法,比起正式职工来成本小、干活多、好管理、易指挥,出了问题还可以断尾求生,不啻一道便利的“防火墙”。

    可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容忍“小道理”随便就挤走“大道理”,也不该容忍法理向现实无限度地迁就妥协。一波又一波的“临时工”横行执法,引发舆论强烈不满,已严重冲击了权力公信,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正本清源,有一个“一揽子”解决思路。

    首先是再度明确临时工执法的非正义、违法性。行政单位不能非法用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凡签订合同就是单位职工,“临时聘用”显然不能成为避责的挡箭牌。相反,追究起责任来甚至要“罪加一等”——如此倚重临时工干活,“正式工”是否涉嫌团体性偷懒?

    其次是对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

    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确定性的执法授权、极高透明度的公众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权力运行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最大道理。法律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这是我们对待行政伦理的基本态度,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据《人民日报》)

    延伸阅读

    “临时工”那些事儿

    被拍打人

    2013年5月25日,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小吴在街头拍摄城管粗暴执法视频,被城管围殴,因伤放弃高考。

    事发后,濉溪县市容局、公安局等联合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对6名涉事城管停职调查,经查,其中包含4名协管员。事件主要责任人孔某被免职,聘任协管员宋某、肖某被辞退。

    捐赠次品

    2012年4月26日,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被曝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劣质自行车。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微博上回应称,对此事展开调查。红十字基金会回应,主持捐赠的时进龙曾是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已经到期”。

    伪造文件

    2011年7月,有网友曝光“中华脊梁”颁奖盛典活动主办方要求参会者交纳9800元,可申报“中华脊梁·十大杰出人物”等奖项。

    7月17日,活动主办方之一的“中经报协”表示,该活动文件“冒用了协会的章”,文件系伪造。次日,活动承办方、北京国发中科信息技术研究院声明,文件是一个临时工伪造的,且该临时工已于5月辞职。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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