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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快件“失踪” 责任该由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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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代收快件“失踪” 责任该由谁担
律师:若签有相关协议,应由代收方负责赔偿
绘制 雅琦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新区世府名邸小区的王晶(化名)有两个快件被物业公司代收后丢失了,幸运的是,她的快件最终失而复得。不过王晶想知道,如果代收快件丢失,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1 快件丢失,原来有人冒领

    前段时间,王晶在我市某影楼拍了一套婚纱照,影楼答应为其寄一张含有几百张照片的光盘作为纪念。拍完婚纱照后,她就去外地出差了。

    1日下午,王晶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说她的快件被送到小区门口。由于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过代收协议,她让快递员把东西放到了小区门卫处。

    3日上午,王晶又接到快递员电话,说有个快件到了,她同样让快递员放到了小区门卫处。

    “4日下午当我取快件时,才发现两个都被取走了。”王晶说,在物业公司的记录表上,领取人填的并不是她的名字。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那名男子来时,报的就是王晶的名字,所以我们就把东西给他了。”

    王晶在物业公司的监控录像上看到,3日9时25分,一名男子到物业公司,并未出示任何证件就顺利将两个快件取走了。不过幸运的是,王晶的两个快件最终被之前冒领的男子送了回来。

    2 代收快件,环节存在漏洞

    “快件放在小区物业公司,不需要任何证件就可以领取,这样太容易丢东西了。”王晶认为,虽然物业公司帮忙代收快件是好事,但其管理有漏洞。

    世府名邸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为方便居民,专门和有需求的业主签订了快件代收协议,当业主不在小区时,签过协议的业主可以让快递员把快件放到物业公司代为保管。

    在该物业公司提供的“信函、包裹代收(转)记录表”上,有收件人、经手人、领取人等内容。“有人来领快件时,就在上面签个字。”该工作人员说。

    当被问及“为何没让代领人出示有效证件”时,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帮业主代收快件是出于好心,但毕竟精力有限,不可能逐一登记检查;而且小区里的业主我们也不可能全都认识,他们只要报上名字,我们就把东西给他们。”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个小区,一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坦言,他们之前也遇到过代收的快件被弄丢的情况。为了避免担责,部分小区已取消了代收快件服务。

    3 若签协议,代收方应担责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物业公司一般为业主提供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维护小区秩序等服务,目前暂无法律明文规定物业公司必须提供帮业主代收快件的服务。

    谢亮说,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快件代收协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代收后,相当于接受了收件人的委托,这样,双方就形成了委托代领的关系。因此,物业公司一旦代收,就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并应妥善保管收件人的物品。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谢亮提醒,收件人不应该随意将快件委托给他人领取,可以找家人或熟悉的人代收,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损失。此外,物业公司在代收后,如果本人来取快件,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核实其身份;如果不是本人来取,可以打电话给收件人核实代领人的身份,“多一个环节,就不会有问题了”。

    市消协工作人员说,快件最好由本人领取。目前,《物业法》没有规定物业有责任为小区业主代收快件。如果物业公司愿意帮业主代收快件,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前,应该把责任划分清楚。因为物业公司只能代收,无权查看物品,就只能保证快件不丢失,而无法保证物品是否损坏,所以双方都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该工作人员建议,业主在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前应慎重考虑。

    本报记者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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