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等。
赔偿额上限拟提至200万元
继初次提交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将商标侵权案件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后,26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二审稿将这一上限进一步提高到200万元。
初审时限可望缩至9个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关于审查时限的规定: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9个月、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的时限为9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进行复审的时限为6个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而不予注册决定复审的时限为9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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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环保监测数据
主要责任人应辞职
提交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草案明确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伪造或者指使伪造监测数据的,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不公开的,依法应当做出限期治理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做出的,将征收的排污费或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