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应喜展示分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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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张民国时期的分家证明,不知道有没有历史价值?”家住偃师市市区的刘应喜近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反映。昨日,记者见到了这张分家证明,泛黄的纸上黑色毛笔字依然清晰。
在这张分家证明中,详细介绍了分家缘由、所分土地份额和位置,日期为“中华民国拾三年二月初五”。
刘应喜说,他的曾祖父叫刘合清,当时将家中的土地分给了两个儿子,也就是他的爷爷和二爷爷,地址是现在的首阳山镇坟庄村。
这张分家证明代代相传,如今到了今年48岁的刘应喜的手中。“我一直存放在铁盒中,因为年代久了,纸也变得很脆,平常人来了我只给他们看复印件。”
如今,刘应喜家的老房子已经不在了。“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清楚老辈们的事,保存这个分家证明,我想让孩子们记住家族的历史。”刘应喜说。
洛阳市民俗博物馆馆长王支援表示,分家证明的正式名称应该是“分单”,是儿子成家后分家时的一个分配协议。“现在民俗博物馆中藏有四五百件,从清代到民国时期都有。”王支援说,“分单”作为家族历史变迁的记录,能够保存下来很不易,有利于了解家族的历史变迁过程,具有一定的保存价值。 本报见习记者 苏楠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