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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习惯早晨锻炼,或者唱歌,或者轻舞一曲;上班族因加班睡觉晚,想美美地睡到自然醒,无奈被晨练的老人吵醒。连日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倾诉他们遇到的烦恼。
呼声:加班熬夜,希望早晨多睡一会儿
14日,连续加班一周的市民周女士,本来想好好睡个懒觉休息一下,不料5时就被牡丹广场上的晨练声音吵醒。
周女士家住西苑路,紧邻牡丹广场南侧。“这个周末的懒觉又睡不成了。”当记者拨通周女士电话回访时,她称,牡丹广场离她家就50米,每天5时就会有老年人打开音响跳舞、唱歌,还有老人做拍手操。
“太难受了,周一到周五就当是定了闹钟,可周末也要被吵醒。”周女士感慨,每天早晨五六点钟被吵醒后,就再也睡不着了。“我并不反对老年人晨练,只是希望他们多为上班族考虑,不要打扰别人休息。”周女士说。
无独有偶,15日6时,家住道北三路状元府邸小区的胡女士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她家紧邻中隧集团文化宫,每天5时30分就有人开音响晨练,声音较大,影响休息。
“晨练本来是件好事,可由于年轻人与老年人的作息时间不同,他们每天5时就开始放音乐、唱歌,实在让人吃不消。”胡女士说,由于晚上经常加班,她睡得比较晚,早晨睡得正香时,却被晨练的声音吵醒,睡眠不足,一天都没精神。
回应:老年人起得早,锻炼必不可少
15日6时30分,记者来到牡丹广场,已是熙熙攘攘的景象。老年人正随着音乐打太极、跳扇子舞、唱豫剧……
记者发现,当时车流量不是很大,广场上的音响声确实较大。正在跳舞的王红梅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他们不是故意扰民,因为年龄大了耳朵不好,加之广场上的人多,音乐声大点才能听见。
除去晨练,周女士在热线中还反映,每天晚上在牡丹广场上唱歌跳舞的人要活动到11时才离去。
“也有居民找到我们,说家里有上学的孩子,睡觉早,希望我们声音小点。”王红梅认为,老年人就这么点乐趣,如果连唱歌跳舞都不让,那生活会很无趣。再说,社区广场是公共用地,跳舞也不是跳到下半夜,一般人是能接受的。
另一路记者15日早晨6时30分来到周王城广场,见到的同样是载歌载舞的晨练场景。
家住凯旋路的张玉杰老人说,8年来他几乎每天早晨都在这里唱歌。“由于上了年龄,每天早晨5时就醒了,我觉得到广场上锻炼身体、唱唱歌、跳跳舞是老有所乐的表现。”在他看来,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本来就没有年轻人丰富,而晨练是最重要的一项日常活动。
记者和他说起有年轻人表示噪声太大影响休息的问题时,张玉杰表示:“我们也希望能够找一个不扰民的地方唱歌,但一般安静的室内场所都得租赁,这就又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调查:晨练音量,能否设定标准
晨练是许多老人一项重要的生活内容,也是他们主动追求身体健康的一道防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老人希望年轻人也能和他们一样早睡早起。但是事实上,很多年轻人的工作特点和作息规律决定,他们不可能像老人一样早起锻炼。
那么,对于晨练噪声一事,市民都持有哪些观点?
“我们不希望影响他人休息,可音量小听不清,会步子不齐、动作不协调,达不到锻炼的效果。”每天在周王城广场都坚持晨练的梁素珍如是说。
在周王城广场经营餐饮商铺的杨会民也持宽容的观点。在他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睡眠时间会越来越少,所以老年人往往有更多的空闲时间。时间长了,老年人难免会产生孤独感,“锻炼是不可缺少的。我们以后也会老,应该尊重他们的习惯,以宽容的心对待就好了”。
网友“一朵开树的花”说,关于锻炼扰民的问题,已经实施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明确规定,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的区域,夜间(当日22时到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当日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噪声源周边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区域,社会噪声的边界限制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洛阳市能否也以此为基础,对晨练音响使用的音量设定一个标准?既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又不会对周边人群造成影响?”该网友提出如此建议。
观点:依法管理不易,互相理解为上策
事实上,宁波市在《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中就做出了处罚的规定。该《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洛阳是否会借鉴宁波等城市的做法,对晨练噪声进行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像这样严厉的规范和惩罚措施,还仅仅处于摸索阶段,并不成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如果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噪声问题归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记者随即又联系市公安局天津路派出所了解情况。“虽然规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但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并不好界定。尤其是老年人晨练,现在基本以教育劝说为主。”该派出所张警官表示,目前接到的市民对老年人晨练噪声的投诉较多,但是仍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
那么,当一部分市民的“娱乐权”与另一部分市民的“安静权”发生冲突时,谁该“让路”?昨日,记者采访了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的张运超律师,他认为,晨练老人和休息的上班族应互相理解,多一分宽容。
张律师认为,现在市民晨练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就应设身处地替周边居民着想,特别是替那些复习功课至深夜的孩子和下夜班急需休息的人们着想,自觉将活动的音量适当降低,以减少他们的烦恼。这样一来,相信周边居民也会支持晨练者在公园和广场活动。同时,公园和广场的管理者,也有责任进行沟通和协调,妥善处理两种权利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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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夏季晨练不宜早于6时30分
“晨练越早越好,其实是不少老年人的一种认识误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老年病区主任赵东鹰说,研究表明,夏季空气污染物在早晨6时前最不易扩散,此时是污染的高峰期。人们普遍喜欢在绿色植物生长的地方进行晨练,而日出之前,因为没有光合作用,植物积存了大量二氧化碳,对健康是不利的。所以夏季晨练的时间不宜早于6时30分。
此外,如果人们长期过早出门,在高噪声环境中晨练,还有可能导致耳鸣,并诱发低血糖和心血管疾病。
她说,从医学角度看,当晨练噪声超过80分贝甚至超过100分贝时,会诱发血压高等疾病,部分人会出现头昏、头闷等症状。因此,晨练或唱歌时,音量最好以60分贝至70分贝为宜。
(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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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禁止在公园吹管乐打鼓甩鞭
2011年,《武汉市公园噪声管理暂行规定》出炉,在武汉市区的公园吹奏管乐、打鼓鸣锣和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都已被禁止。
规定明确提出,公园晨练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晚练时间为晚7时至9时。非晨(晚)练时间,禁用音响设备健身、娱乐。公园内禁止吹奏管乐、打鼓鸣锣、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举办庆典活动需要使用锣鼓、管乐营造气氛的,须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规定指出,对违规产生公园噪声污染的,公园管理机构可依据《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单位违规,由公园管理机构书面通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组织者或负责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或不允许该团体在公园开展晨练、娱乐等活动;个人违规,先进行劝阻和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