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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等获原则通过
会议还研究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规划》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高了部分指标,并围绕创建标准中的“千人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和“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这两个综合指标,设计了一些创建项目。会议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文化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推动资源整合,形成公共文化发展合力;做好统筹规划,把创建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快工作进度,打造一批亮点,以局部促整体,以示范促提高;建立健全组织、资金、人才队伍等保障体系。
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修订案。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在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监控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基础上增加了总磷因子,同时按照水质浓度大小,制定了阶梯式补偿标准。
会议还研究了《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