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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调价听证会,听听代表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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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煤炭价格呈下降趋势,建议暂缓调价”“应提高供暖服务质量,完善赔偿制度”……
供暖调价听证会,听听代表怎么说
本报记者 王晓丹 赵佳 文/图
听证会现场
    核心提示

    昨日,我市召开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与会代表对两个供暖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进行讨论。那么,为什么要制订供暖调价方案?其依据是什么?社会各界有何看法?一旦调价,将对居民生活造成哪些影响?记者走进听证会现场,为您一一打探。

    【背景】制订调价方案,原因何在?

    供热企业:亏损是调价主因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共有3家供热企业,分别是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截至2012年年底,3家企业的供热面积分别为1300万平方米、130万平方米、530万平方米。

    我市的城市集中供热主要分为供热东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供热西区(涧西区、西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新区等4大供热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按面积收费为每日每平方米0.16元,在省内15个居民供暖城市中排第12名,处于下游。而近些年,随着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供热企业亏损严重。

    那么,我市供热企业近些年运营情况如何?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提供的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2年,洛阳热力公司的生产成本分别是1.665亿元、2.342亿元、2.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是1.325亿元、1.459亿元、1.696亿元,政府补贴后,该公司3年的营业利润分别为-1705万元、-2670万元、-2217万元。

    市发改委:现行居民供暖价格水平较低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现行的居民供暖价格水平低、调整滞后,与郑州2008年制定的供暖价每日每平方米0.19元相比,我市现行的居民供暖价格调整时间落后近5年,差价幅度达18%,而我省大多数城市的居民供暖价格在2010年前后进行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参照全省热价水平,考虑我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和消费心理,结合我市实际,此次居民供暖价格调整遵循“稳定热力出厂价和非居民热价,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兼顾承受能力,适度调整居民供暖价格,合理补偿供热成本”的原则进行。如不考虑增加财政供热亏损补贴,要实现居民生活供暖保本经营,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和洛阳高新热力公司的居民生活供暖价格应由每日每平方米0.16元调整到每日每平方米0.24元、每日每平方米0.23元和每日每平方米0.3元,涨幅分别达48%、45%和93%。不过,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价格调整显然无法实现,因此制订出每日每平方米0.18元或每日每平方米0.19元两种调价方案。

    【现场】调价还是不调价,代表各抒己见

    居民代表崔景林:

    建议暂缓调价,应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崔景林是一名普通居民。他表示,燃料成本占供热成本的大头,而近年我国煤炭价格有所下降。例如,《广州日报》2012年7月19日报道:煤炭价格上半年跌20%;中国煤炭新闻网2012年5月17日报道:河南煤价下滑,当时煤价与2011年10月相比,下滑10%至20%……2012年以来,我市煤炭价格呈下降趋势。因此,上调供暖价格并不合适,他建议暂缓调整供暖价格,维持现状。

    崔景林建议,我市今后应建立严格的热价与煤价联动机制,热价在煤炭等原料成本价格上涨时可适当上调,在原料成本下降时也应下调。同时,应建立透明、可行的供热成本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审定供热成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网友代表郭亚鹏:

    建议暂缓调价,供热企业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郭亚鹏表示,供暖、供水、供热、供电等企业都关乎民生大事,这些企业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我市居民供暖价格每日每平方米上调0.03元,将达到全省最高水平,与郑州平起平坐,这是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因此建议暂缓上调供暖价格。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原丽娟:

    建议暂缓调价,完善赔偿制度

    原丽娟来自市消费者协会。她说,近些年,消费者对我市供暖服务质量的投诉增多,主要表现在:供暖质量不均衡、服务质量满意度低、维修服务不到位、申请测温难、温度不达标、设施故障导致停暖但难以退费、物业公司克扣流量等,因此,应完善赔偿制度,建议暂缓调价。

    原丽娟说,在供暖过程中,企业和用户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室内温度是否达标,因此温度检测就显得至关重要。我国大部分城市出台了供暖测温及退费标准等相关法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供暖矛盾。因此,我市应加快制定《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

    在室温检测方面,应建立第三方公正检测制度。当热用户对供热企业的测温结果有异议时可委托第三方测温。例如:郑州市质监部门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民提出的测温申请提供免费检测。我国大部分城市规定:经法定计量部门检测温度不达标的,检测费由供热企业承担。

    在制定退费管理制度方面,应将其纳入供暖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退费的条件、不予退费的免责条款、退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退费的程序、退费的时间要求等。例如,郑州用户室温在14℃至16℃的,企业退费25%;室温在12℃至14℃的,企业退费50%;室温低于12℃的,企业全额退费。

    政协委员代表陈彦斌:

    同意调价方案,直供用户可推行阶梯价

    陈彦斌表示,同意居民供暖价格调整方案。他认为,我市尚有多数住户未享受集中供暖,未享受集中供暖的市民急切盼供暖,因此,发展供热是当务之急,今年要落实好市计划新增长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任务,让更多市民享受供暖。

    他建议,政府今后应逐步改革供暖价格补贴,把补贴主要用于需要补贴的低收入用户。要加快对直供到户改造步伐,现在90%热力通过物业转供,服务差、矛盾多,物业不想管,热力公司不想接。要改变这一现状,政府应统筹规划5年至10年改转供为直供,改造费政府补一些,企业和居民分摊一些;直供的可推行阶梯价,通过这一改革,最终达到合理、节能的供热目的;供热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强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降低运营成本,加快供热新增管网建设和直供改造步伐。

    【声音】网友及学者建言献策

    22日,本报刊发了《供暖价格调整,您有啥想说的?》一文,通过在洛阳日报微博留言、在洛阳网洛阳社区留言、拨打66778866新闻热线3种方式,征求市民对本次供暖价格调整的看法。截至昨日16时,本报共接到市民有关供暖价格调整的建议近60条。

    家住涧西区的韩春香:供暖涨价可以理解,但要提高供暖服务质量,让居民享受到物有所值的“温暖”。

    家住西工区健康西路的常先生:现在国家提倡节约能源,供暖应该按表收费,而不应该按照面积收费。

    洛阳日报微博粉丝“朱胖烤蹄”:在供暖价格调整中,考虑价格的同时,还应考虑到没有暖气的孤寡老人,譬如棚户区的老人。还有原来由工作单位负责供暖的区域,因供暖改装费过高而出现长期断暖情况。

    洛阳网洛阳社区网友“观察员”:供暖价格如果真的需要涨,一定要坚持慎重和微调的原则,因为这涉及大多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市人均工资不高,百姓并不富裕,不希望暖气价格涨到百姓受不了。此外,这次供暖价格上涨的部分,能否由财政给予补贴?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朱云章:市发改委的调价方案,额度虽然只有0.02元和0.03元,但调价幅度为12.5%和18.7%,会给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冲击。从长远来看,应该将供暖企业制度创新、供暖价格计价方式以及供暖阶梯定价改革结合起来,降低供暖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供暖企业运行效率,推行供暖分户计量,实行阶梯定价。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纪:热力行业在经济学中叫作自然垄断行业,这一行业不应该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它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不过,如果供暖原材料等成本确实上升,并且造成企业无法正常运营,那么涨价就是合理的。个人认为,近年来,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各种生产生活材料价格都在不同程度地上涨,因此造成供暖企业的亏损,所以涨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当然,也有不合理的一面。我市供暖期一般为4个月,受大气变暖等因素影响,近几年,我市冬季多为暖冬,有时在气温很高的时候还在供暖,就没有必要。相关部门能否缩短供暖时间或者按照气温对供暖期进行调整?这样,一方面降低百姓负担,另一方面也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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