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
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便利通关办法分步实行
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进出口增速均明显放缓,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制定便利通关办法,抓紧出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二是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五是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六是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
会议强调,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这是继铁路机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及相关设施。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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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根据工信部2011年公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型标准结合各行业特点制定。其中,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