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范广卿)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8月1日至11月30日,为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参保人员自明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本次缴费标准有所调整,报销待遇进一步提高。
缴费时间:8月1日至11月30日
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本次参保的居民自明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请在8月1日至11月30日的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凡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将不能享受明年全年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今年预计我市城市区有30万参保人员通过洛阳银行相关系统缴纳医保费,请大家注意避开缴费高峰。从往年的情况来看,8月参保缴费的人非常少,11月缴费会扎堆。
缴费标准:一般居民每人每年150元
一直以来,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加,但每年都有21%左右的参保人员只选择参加基本医保,不参加大病保险。部分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后,无法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待遇,造成患者家庭经济负担过重。
2014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将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合并,全体参保人员在享有基本医保的同时也享有大病保险待遇,以确保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防范未参加大病保险居民患重特大疾病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的风险。
(具体缴费标准见图表)
缴费地点:洛阳银行各网点
自8月1日起,洛阳银行将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城市区的参保市民可就近选择洛阳银行网点完成缴费手续。
续保人员: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直接就近选择洛阳银行网点缴费。
城市区一般居民、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首次参保: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就近选择洛阳银行网点缴费;自缴费次日起,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缴纳7元卡费,办理医保卡。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