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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可持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和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政府贴息就业担保贷款。
一次性经济补助年底前发放
根据2011年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我省相关规定,我市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30日内,由本人提出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并填写审批表后,提交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