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王小兵)目前,高招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20日,我市集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考入省外高校的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包括新生和已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每年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最多6000元的助学贷款。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往年我省实行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生要在所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而很多省份实行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结果使部分考上省外高校的洛阳籍贫困学生面临无法申请助学贷款的窘境。去年年底,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制定《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无论新生老生(刚考入省外高校的学生和已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
我市助学贷款对象为考入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洛阳籍本科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该负责人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名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即日起至8月31日的工作日内,户籍在涧西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高新区、吉利区、伊滨区、龙门园区的学生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西工区凯旋东路62号市招办院内)申请助学贷款,也可在9月1日至20日的工作日内,到市教育局南二楼209、211房间申请助学贷款。
户籍在其他县(市)区学生须在9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各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