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上义务搜救队日前完成注册,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证书,从此拥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神龙水上义务搜救队。
成立8年来,水上义务搜救队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主管单位,一直不能注册,以至于被人戏称为“黑户”。这次来之不易的“转正”,映射出的正是民间公益组织的“正名之困”。
根据现行规定,民间组织注册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除了民政部门之外,还必须要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须为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团体组织,还要“能够全面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如此,民间组织的困惑是找“婆婆”难。同时,不少单位的顾虑,更使难度加码。这些单位担心,一旦民间组织在运行中出了状况,自己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身份尴尬,给民间组织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水上义务搜救队大队长杨洪山举例说,一些爱心企业原本计划为他们捐赠装备、资金等,但因为无法“公对公”而作罢;一些政府部门原本与搜救队合作的计划,也因其“出身”而搁浅;甚至搜救队的公信力和号召力也因此受影响……
在洛阳这片热土上,河洛志愿者、彩虹志愿者等民间公益组织,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民间组织的良性运转是对政府管理的有效补充。“创新社会管理”写进了十八大报告;针对民间组织的“政策松绑”,也在酝酿和讨论中,广东、山东等地已在这方面先人一步。
“让更多的草根力量给力洛阳”,有关部门不妨在自身职能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对民间公益组织多开些“绿灯”,多给些“转身”,多说些“Yes”。只有这样,才会出现更多的“神龙”造福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