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8月16日专电 (记者 陈文广)沙特阿拉伯王国公民苏小白(中文名,其英文名音译为:阿苏巴·巴德尔·法赫德)酒后在长沙街头当众强奸中国妇女一案,15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强奸罪当庭判处苏小白有期徒刑5年,附加驱逐出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苏小白生于1991年,系某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现代汉语专业2012级进修生。
2013年4月4日6时许,苏小白酒后来到长沙市解放西路万达商业广场肯德基餐厅,见被害人杨某独自坐在餐厅内看报纸便上前坐其旁边,并对杨某非礼。杨某因害怕赶紧往餐厅外跑,苏小白见其未呼救便紧跟其后,在广场旁边追上杨某,抱住其身体继续乱摸,并将其推倒在地,快速脱掉自己的裤子并强行扯下杨某的裤子进行强奸。由于跪在地上的杨某不停地爬行躲闪、用力反抗,再加上过路群众见情况异常遂上前制止并报警,强奸未得逞。民警随即赶到,将苏小白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小白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苏小白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做出一审判决,苏小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附加驱逐出境。
据了解,苏小白将在中国先服完刑期,而后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