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吕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1日公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从9月1日起,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干预,确保器官捐献移植透明、公正、可溯源。
据介绍,我国已研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该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分配器官。
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应当成立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负责划定区域内的捐献器官获取工作,组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将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各器官获取组织名单和服务范围、经考核合格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管理规定提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对于未通过器官分配系统擅自分配捐献器官的,依法给予处罚,涉嫌买卖捐献器官的,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