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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3年百姓问政活动征集重点突出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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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2013年百姓问政活动征集重点突出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公示
    今年5月,市落实办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征集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和问卷调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1200多个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根据问题的集中程度,经研究将招商引资、行政审批、企业减负、生产经营秩序、110诉求办理、城建管理提升等六个领域50个问题确定为集中整改的重点,现将这些重点突出问题及其整改责任单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以上问题的解决与整改,您如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或有此方面问题诉求,请及时向责任单位反映或向市落实办反映。市落实办联系电话:62277357,邮箱:cyb316@126.com,洛阳网:www.lyd.com.cn。

    洛阳市“狠抓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一、招商引资问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电公司、市公用事业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

    1.我市引进的大项目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少,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少,形不成产业龙头和品牌效应。

    2.招商引资工作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和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没有有效参与。

    3.招商引资过程中部分项目缺少对潜在投资项目税收贡献度的考察。招商过程中往往只重数量、轻质量,重产值、轻效益,重指标、轻民生,重表象、轻实绩。

    4.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够大,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表现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多成功少,达成协议多真正投资少;奖励政策兑现不到位。

    5.招商引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政务环境不优。

    6.企业和项目进驻后征地难,土地、环评手续办理时间长,影响项目落地。

    7.政府在招商时对企业关于土地、优惠政策、资金、绿化、供电等方面的承诺迟迟不能兑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8.全市还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二、行政审批问题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

    1.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大厅存在“应进未进”“明进暗退”现象。大厅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室”。

    2.个别单位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进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政府形象。

    3.有的窗口职能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有的窗口审批配合不协调,有的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群众来回奔波于各部门之间,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

    4.一些部门违规将相关业务指定给中介机构办理。

    5.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难,导致项目不能如期进行。

    6.办企业前置审批条件过多、周期过长、办理成本较高。

    三、减轻企业负担问题

    牵头单位:市减负办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消防支队、市法院、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少数部门采取比较隐蔽的手段不合理增加企业负担。如挂靠在部门的协会要求企业加入,收取会费或赞助费。

    2.一些中介机构背靠行政机关以中介服务为名,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硬性要求企业接受代理有偿服务。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含金量”不高。一些部门企业减负的措施仅限于收费数额较少的项目。

    4.一些部门执法不文明,在办理营业执照、安评等环节中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乱罚款、乱收费现象严重。行政收费项目、费用减免的条件和幅度不透明。

    5.工业用水、电力、天然气、热力等资源价格偏高,外来企业希望能够享受优惠价格或得到政府补贴。

    6.法院对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判决执行不力。

    7.政府部门调研检查太多,在“安静生产日”内违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8.企业贷款政策不宽松、融资难。

    9.供电公司执行电价制度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0.电业等单位在施工方面进行垄断,必须由指定企业来施工,设备也要指定品牌,如不按要求,在验收时就不容易通过。

    四、维护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各县(市)区

    1.项目施工周边存在问题,附近地痞、无赖、村霸和流氓恶势力对企业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装强卸、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

    2.一些中小企业被索要保护费、占地费,断水断路断电、恶意阻工等现象时有发生。

    3.无偿占有或变相占有企业财产以及非企业自愿、要求企业提供赞助现象时有发生。

    4.盗窃、哄抢企业资产和破坏电力、电信等公共设施现象时有发生,案件侦破率低。

    5.无理阻工,阻挠企业项目建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6.个别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五、110诉求办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110联动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停车办、市供电公司、市环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1.个别单位对110联动“特急件”办理重视不够,不督促、不过问,导致事项多次重复。个别单位不按要求时限赶赴现场处理问题,不按要求时限反馈处理结果。

    2.部分办理单位第一时间不与诉求人联系沟通表明办理态度,遇到复杂事项未遵照“先办理后协商”的原则,推诿扯皮;办理结束后不能及时回复诉求人。

    3.110、122出警慢,办案人员态度欠佳。小案破案率低,如电动车被盗、车辆被砸、家庭被盗等。

    4.非法中介审车、上牌、审照等非法现象屡禁不止;考驾照不交钱过不了,群众、网民反映强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制止不力。

    5.对出租车监管不到位,违章、拒载、甩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对摩的、黑面包等非法营运车辆打击不力;对驾校、车辆维修点监管欠佳。

    6.石子沿路抛撒、工地尘土飞扬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

    7.停车难,停车收费管理不规范,群众诉求居高不下。

    8.电业部门对110交办的群众诉求问题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办结率低。

    9.快递管理不规范,投诉较多;邮政储蓄变保险问题时有发生。

    10.噪声扰民问题群众意见大。

    六、城建管理提升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创建办、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各城市(区)

    1.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作用不强,反映在道路建设上就是修了挖,挖了又修。

    2.城市规划建设品位低、无特色,决策不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3.私搭乱建、破窗开店现象较为普遍,管理不到位。

    4.户外广告及商业区门头招牌档次低、不规范,审批不透明,手续烦琐。

    5.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问题较为严重,背街小巷卫生差、管理水平低。垃圾中转站设置不合理,垃圾清理不及时。

    6.一些老旧小区缺少物业管理机构,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规范,业主委员会不清楚自身职责,不能很好发挥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沟通作用。

    7.物业服务公司与其他相关服务部门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后物业公司和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扯皮。

    8.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

    9.小区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难,造成群众重复投诉。

    10.小区房屋基础管道虽通过验收,但使用后问题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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