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市非法集资问题呈现抬头趋势,先后发生了多起重大案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和谐。近日,围绕这个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对洛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采访。
记者:近段时间,我市连续发生了大华投资担保公司、国担投资公司等非法集资案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请问你对该问题有什么看法?
市处非办:最近两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从已立案件情况来看,去年非法集资问题主要集中在天津私募股权基金或外地投资担保公司在洛阳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地企业相对较少。今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以及部分重点行业规范整顿工作的深入,我市一些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问题陆续暴露,其中就包括今年5月以来发生的大华投资担保公司和国担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和谐。
分析原因,之所以有群众愿意到投资、担保公司理财,参与非法集资,在和他们接触后,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风险防范、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理财习惯的影响。一是符合传统理财习惯。投资、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期限从1个月到半年不等,资金存取自由、进出方便,对于习惯将钱存入银行领取利息的部分集资参与人员来说,两种方式大体相似。二是门槛低、利息高,参与集资人员获利大。投资、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几乎不设门槛,一万两万可以,五万十万也要,所付利息又远超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这对单纯追逐高额回报的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三是盲目从众,放松了对风险的防范。金融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隐蔽性强。集资参与人看到别人把钱放到投资、担保公司,每月领取高额利息,就认为这个投资项目好、参与人员多,不会出现问题,盲目跟进。其实,大家都在做的事情不见得就是正确的,盲目从众也会铸成大错。四是错误认为投资出现问题,政府会介入保底。前两年,投资、担保公司对社会来说,还是新生事物,部分集资参与人员都认为只要是政府批准的,就是合法的,出了问题自然有人保底,却忽视了在这些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中根本没有接受社会存款这一项,自身法律和风险意识的淡薄,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对于非法集资案件,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的规定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但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必须依法办案,不能将个别人的损失转嫁到全体纳税人身上,制造更多的不公平。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兑付比例一般在10%至30%,一旦参与了非法集资,个人和家庭财产将面临巨大损失。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