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日报
【党报调查:窨井盖不能一盖了之】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洛阳网洛阳社区发帖称,窨井盖盖不严,存在安全隐患,井盖破损、遗失、凸起、凹陷等现象也较常见。记者走访发现,我市的各类窨井按照产权,分属17类部门管理,确定窨井盖统一质量标准是当务之急。“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窨井盖更是良心中的良心”,这篇报道能让你想到些什么?(本报8月23日09版报道)
@河洛微语(新浪微博粉丝)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随处可见的窨井盖有“城市纽扣”之美称。可“城市纽扣”隐患不少,着实让人忧心。小小窨井盖事关公众安全,也拷问城市管理水平。明确职责,统筹管理,别再“九龙治水”,长沙“坠井女孩”的悲剧才不会重现,“城市纽扣”才不会再次沦为“马路杀手”。
@郭俊功(腾讯微博听众)
窨井管理,不仅有权责不明的问题,还有统筹规划的问题,不能各部门你想用就挖一个,我想用就再挖一个。道路、电缆、通信、消防、供水、取暖、排污、电力等部门,事前都要参与进来。
@可爱猪宝(腾讯微博听众)
隐患难除,也与对管理部门的要求太低、给他们的压力太小有关。在日本,国家赔偿法明确:凡是因窨井盖的设置或管理上的瑕疵造成了伤害,无论设置人、管理人是否尽到义务,国家或公共团体均应负赔偿责任。曾有日本工人告诉中国游客,如果不马上修好稍微倾斜的窨井盖,导致人员受伤,他们将丢掉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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