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内容
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区域,存在的未能得到及时清除的长期积存垃圾。
二、举报方式
市设立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随时举报,或通过邮件等形式收取群众举报信函。
三、奖励办法
(一)对群众举报的垃圾积存问题,市督查组或问题所在地县(市)区督查组要于2天内进行现场确认,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不属实的也要与举报人沟通,讲明理由,不再奖励。
(二)奖励标准:每举报一次,经市或县(市)区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认定后奖励举报人100元。
(三)奖励资金由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或县(市)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听和记录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举报活动在美好乡村创建期间有效。
举报电话:
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63322089
偃师市:67710838 孟津县:67918883
新安县:67289862 伊川县:68366538
宜阳县:68878210 汝阳县:68233896
栾川县:66876176 嵩县:66331106
洛宁县:66268233 老城区:63978735
涧西区:64823163 西工区:63892585
洛龙区:63254054 高新区:64329707
伊滨区:69660989 瀍河回族区:63552731
吉利区:66900262 龙门园区管委会:65982621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