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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明察暗访收集意见建议
如何让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该负责人的回答是——赋予权力。“有权反映问题、有权明察暗访、有权要求市优化办对不采纳意见者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
工作中,监督员有权向市优化办反映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企“四乱”“四难”“中梗阻”及其他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有权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收集对上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员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市优化办组织的专项检查及其他活动,对被监督单位的执法、管理、服务工作,有权进行了解、询问和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
对于监督员收集到的问题,市优化办将认真研究,并按程序转达给相关单位,监督整改、落实、解释,同时向监督员反馈。
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监督单位应当采纳,对无正当理由不予采纳或者敷衍塞责甚至挟私报复者,监督员有权要求市优化办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办和严肃处理。
建立专门台账,逐项督办解决
“每名监督员每月应至少反映1个以上问题或意见、建议。”该负责人说,市优化办将围绕全市优化环境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员工作会议,并有所侧重地进行监督工作分工,开展监督方法培训,以促进监督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市优化办将指定专人与监督员保持联系,及时受理其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对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将建立专门台账,逐条逐项督办解决。对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市优化办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适宜担任监督工作的监督员予以解聘、调整。各县(市)区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将被列为年度优化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奖惩。
本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李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