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优化,也需要监督。记者昨日从市优化办获悉,我市将实行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制度,近期,市、县(市)区将各有约50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团组织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企执法行为、服务行为等进行日常监督。
“有几百双眼睛紧盯,我们相信,门难进、事难办等现象将得到有效治理。”市优化办相关负责人说。
监督员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该负责人介绍,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由市优化办聘请,其主要职责是依据相关规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团组织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企执法行为、服务行为及其他公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
监督员主要从企业有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由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市优化办同意后予以聘任,发放聘书及有关证件。
“市优化办可以对监督员续聘,也可以将其解聘。”该负责人说,监督员聘期为每届两年,期满后,经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可以续聘;未予续聘的即自然解聘。监督员在任期内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履职的,市优化办将对其予以解聘,并收回聘书和有关证件。
重点监督涉企“四乱”“四难”问题
“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长期以来,“四乱”和“四难”问题一直被企业视为发展的“绊脚石”。该负责人说,监督员将了解、反映和转递涉企“四乱”“四难”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同时,监督员还将了解和反映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团组织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决定、意见、规定、制度情况,在涉企执法、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守诺诚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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