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开会老规矩,别忘了把公章都带来!”日前,偃师市召开重点项目建设例会,散会前,主持会议的偃师市领导提醒与会职能部门负责人。
开会带公章?这事怪稀罕。然而,偃师市发改委项目建设科工作人员许晓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已成老规矩。”
近年来,一个个好项目、大项目相继落户偃师。为了让这些项目顺利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偃师市从2009年7月起,每周召开一次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领导、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市领导参加的重点项目建设例会,目的有两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2010年的一次例会上,一位参会领导提出,洛阳众品食业项目建设中的一些手续办理较慢。会议提出,尽快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告知手续所需材料,在材料准备齐全后专门召开一次会议,需要参加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人都带上公章,来一次现场审批。
约半个月之后,众品食业项目的所有手续准备完毕,联审联批会随即召开。会上相关部门对材料一审,没问题,然后大家把公章拿出来,啪啪一盖,问题解决了。
“带公章上会,让行政审批由‘串联’变为‘并联’。”许晓兰说,如果项目方逐个单位跑,办完所有手续少说也得一个多月。从此以后,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带公章上会成了惯例。
每次开例会,参会人员兜里都要揣着公章?许晓兰说,那倒不是,“更多的时候是需要谁带谁就带”。
有时候,受审批权限的约束,一些行政审批手续需要市、省或国家相关机构来完成,这样一来,时间自然会稍长一些。但只要是在偃师市审批范围内的事项,在重点项目建设例会前,会议筹备单位都会提前与项目负责人接洽,了解需要审批的事项,然后再通知相关行政审批单位负责人,参会时带上公章,协助企业完成行政审批。
这个章,也并非一盖了之。在日前召开的一次例会上,偃师市领导了解到某新型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偃师市出具证明手续,还要报请上级机构审核。会上,相关部门不但为项目证明手续盖了章,还指导项目负责人准备上报所需材料,这样的服务让项目负责人很满意。
据介绍,这个新型材料项目所需报批事项目前已基本准备完毕,待上级机构审核后,剩下的手续就需要偃师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带章上会了。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本报记者 李三旺 见习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庞力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