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徐洲威)近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优化政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评审工作秩序,该局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工作进行规范。其中,八大类备案项目安监部门不再组织专家组审查。
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这些项目包括: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非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非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报告备案。
——非煤矿山建设单位将经委托有关技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过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重大危险源备案。
此外,市安监局还下放了部分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工作。今后,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本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