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大招商招大商、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的工作思路招商引资、投资兴业的发展进程中,洛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完善诉前、诉中、诉后“三位一体”司法服务体系,努力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打造良好环境。
诉前:主动服务,构筑企业发展无诉良好环境
8月18日,洛宁县法院法官在回访某LED节能灯厂时,正遇到几十名村民员工围堵在办公楼门口,要求调整工作岗位。了解情况后,两名法官将村民召集到一块儿,进行劝导,最终使一场风波得以平息。自该厂建厂以来,法官联络员化解因征迁、安置补偿、道路、水路、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18起,无一进入诉讼程序。
为服务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洛宁县法院向全县16家重点企业派驻了32名法官联络员。一年多来,法官联络员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调研、上门服务、就地调解、座谈交流等工作,先后解答企业法律咨询166次,指导企业完善工作措施19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32起,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诉中:高效服务,开启企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
为高效服务企业,保障经济发展,洛宁县法院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重点企业诉讼保全与强制执行报备制度;原则上不得对重点企业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必须采取的,要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且不得直接对企业员工工资、银行保证金账户和基本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成立涉企案件专职合议庭,抽调资深法官专门审理各类涉企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案件速裁机制,迅速化解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畅引发的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案件,支持困难企业正常经营。
诉后:务实服务,打造企业发展“快速通道”
5月15日下午,我市某私营企业老板李某带领4名员工,将一面锦旗送至洛宁县法院裁决庭庭长张海平的办公室,感谢洛宁县法院帮企业要回190万元欠款。这是洛宁县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中执结的最大一起案件。在当天的洛宁县法院“见证执行”兑现大会上,李某如愿领取了全部执行款。
在执行工作中,洛宁县法院对涉企案件坚决避免采取简单的执行方式,而是通过说服劝导,让企业制订出还款计划,边生产边执行,确保企业持续发展。特别是对那些有前景但资金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尽可能不采取、少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坚决不因法院的执行行为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今年以来,洛宁县法院先后执结各类涉企案件61件,全部和解执行,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在洛宁投资兴业的企业提供了良好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郭新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