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日报
【热点速读:网商“刷信誉”将受罚】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雇用或伙同他人,以虚构交易的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将受处罚。(本报9月17日04版报道)
@带刺酸枣(新浪微博粉丝)
对虚构信誉者实施处罚,该!网上购物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确实到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时候了。
@夏之辉豆(新浪微博粉丝)
自古以来经商讲究诚信,网店也是一样的。商品的描述是否属实、服务态度是不是好,都决定网店的效益,信誉是依靠诚信慢慢做出来的。见过一些卖家,他们非常努力,只为得到好评。所以那些用不正当手段制造好评、提高信誉的网店必须受罚。
@爱在洛阳2013(新浪微博粉丝)
做过网商的朋友告诉我,很多店铺的信誉都是刷出来的!网上有专门做刷信誉生意的公司,卖家之间也经常互相刷信誉,给好评。作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看评论本是判断物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渠道。现在,网上的评论信誉也不能随便相信了。
@东花坛(新浪微博粉丝)
我听别人介绍过刷单,不过我没参加,因为这样做太不负责了。不能贪图小钱而坏了良心!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把角角落落的蛀虫给消灭掉。
@赵鹏105(新浪微博粉丝)
我以前为淘宝卖家刷过单,有很多大学生和年轻妈妈做这种兼职工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可能会做得更隐蔽。
(感谢“@洛阳老酒”对本栏目的大力支持,以上网友每人获得价值128元的洛阳老酒1瓶。下期话题,出自本报9月18日03版《选择绿色交通 呼吸清新空气》。今天是第七个中国城市“无车日”,您会身体力行,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吗?欢迎关注“@洛阳日报”畅所欲言,只要言之有物,一经本栏目刊发采用,您将有奖可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