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在9月12日播出的第二期《百姓问政》节目中,嵩县田湖镇一家木业公司对当地投资环境不满一事,引起关注。记者日前从市纪委获悉,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做出处理,其中,田湖镇安监所所长被撤销职务,田湖派出所所长被诫勉谈话。
当期节目播放的暗访短片显示,嵩县田湖镇的这家木业公司自2009年6月投资建设以来,当地基层站所经常以各种名义前来检查,且检查人员态度嚣张。该公司一名负责人称,田湖镇安监所所长到公司检查安监工作,提出需要拍照,让公司给其购买照相机。此外,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经常出现物资被盗问题,公司报警后,警方态度生硬。
此事被《百姓问政》节目及媒体曝光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2012年2月召开的嵩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安监所须配备照相机等必要办公用品。同年4月5日,田湖镇安监所收取该木业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完善手续保证金共计3000元。安监所在收取费用时,没有向木业公司讲清费用用途,让公司误认为是购买照相机所用。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3月至5月,田湖镇安监所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向辖区内的木业公司等17家企业收取企业安全生产保证金、完善手续保证金共计2.9万元,此行为属违规收费。基于上述情况,相关部门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田湖镇安监所所长李某某撤职处分。
调查组还了解到,嵩县公安局田湖派出所民警王某某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特别是在该木业公司出现物资被盗问题时,没有对案件进行及时查处,也没有按规定对受害人进行当面回访。田湖派出所所长王某某在得知此案件未查处后,对工作要求不严,只作了一般性布置,没有认真督促。基于此,相关部门给予民警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所长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调查组责令田湖镇政府退还安监所向企业收取的2.9万元相关费用,并将这家木业公司确定为嵩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重点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