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春晖)昨日召开的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透露,我市将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实行奖励政策,2014年以前建成的示范村,奖补金额将达每村50万元。
自今年7月我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经各乡(镇)申报、县(市)区把关、市领导小组会审定,我市初步筛选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66个。在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方面,全市累计清除垃圾146万立方米,疏通、整治道路边沟440万米,建设垃圾中转站630个、垃圾填埋场1136个、污水处理厂75个。
会议提出,为指导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我市将从经济发展、配套设施、农村环境、乡风文明、保障到位和管理民主等六个方面,对全市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市财政每年将拿出2000万元以上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进行奖励:从2014年到2015年,对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每年每村奖补20万元,对贫困村的奖补金额将适当增加。对于2014年以前建成的示范村,奖补金额将增至每村50万元;2015年上半年提前建成的示范村,奖补金额为每村45万元。对于建设成效明显、有特色的示范村,我市还将给予重点扶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
市委副书记刘应安在会上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吃透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把握重点,通过推进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产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让美好乡村建设变为农民的自发行动。要通力协作,落实责任,严格问责,有步骤、分阶段稳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史秉锐参加会议。